A.以下条件应适用于机剥生皮或经加工处理过的生皮。
1.重量:发货单上所记录的生皮重量应以从原产地发货之时起的重量为准。
2.剪切:剪切的方式既可以是:
a.对传统的(未去肉的)牛皮进行标准剪切:在用盐将生皮来之前应先将以下几个部位切除:牛角、牛鼻、牛嘴唇、牛耳朵、牛尾骨、以及牛腱。同时应除去多余的肉和脂肪。这种切除的方式符合常规的“标准生皮剪切”。
b.对带肉的生皮进行现代化的剪切:这种生皮应通过机器把牛身上的脂肪和肉去掉。屠宰场或打包场所提供的有肉的生皮上不应有太多的牛筋或其它一些松散的组织。在沿着牛背将生皮上的肉除去的时候,切割的深度应足以打开但又不会除去生皮上的静脉血管。生皮应采取以下这些方式进行剪切:
(1).现代化的切除方式要求通过把刀从眼窝里刺进去从而把所有的耳朵、耳根、鼻子、嘴唇、脂肪和肌肉组织从头部的头顶一侧切除。头部较窄的一侧应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眼睛切除掉。此外,还需将所有参差不齐的部位统统切除。
(2).母牛的乳房、奶头以及阴囊应依据标准样式进行切除。
(3).从根部量起所允许保留的尾巴最长为6英寸,并经过处理。
(4).在任何情况下,符合犹太教规的牛的头部都应当用刀直接从头部位的顶部开始切除。
(5).前肢应直接从膝盖的中心部位或膝盖上部一点点的地方切除。后肢应直接从悬蹄孔上面的这个地方切除。
(6).买卖双方可以商定用非标准的方式切除,只要双方都同意即可。
3.等级
a.一等生皮:所指的生皮应具有以下这些特征:上面没有任何深度超过生皮厚度一半以上的洞孔、刀疤、深痕、或凿沟,也没有任何清晰可见的纹理缺陷或破碎的纹理(超过一英尺长),有正确的图案式样。例外情况:如在跗关节下方有不超过一英寸长度的洞孔,并且洞孔距离生皮边缘不超过四英寸,可以被切除而不损坏生皮的图案式样,则该牛皮的等级就不应被降级。
b.二等生皮:一张二等生皮应至少包含以下这些特征中的一种:(1)前后肢之间有一到四个洞孔、刀疤、深痕、或凿沟:(2)有超过一英寸长的纹理断痕:(3)肉赘的面积不超过一平方英尺:或者(4)烙印范围有一个洞孔,大小不论。
C.三等生皮:一张三等生皮应至少包含以下这些特征中的一种:(1)前后肢之间至少有五个洞孔、刀疤、深痕、或凿沟;(2)有一个超过六英尺的洞孔或刀痕;(3)肉赘的面积或敞开的蝇蛆洞的面积大于1平方英尺。(见第四章b皮型不完整的三等生皮)如果一张被机器损坏的生皮至少有50%的表面是完好的且适合皮革制造的话,那么它可以被归于三等之列;如果一张牛皮的表面完好的部分不超过50%,那么它将被认为是不可鞣制的。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应将三等牛皮交给买方。 |